加州州長簽署通過AB 57立法

加州州長紐森 (Gavin Newsom) 簽署通過AB 57成為法律,將翻譯加州選票候選人名字為漢字基礎 (character-based) 的姓名標準化。加州參、眾兩會已於日前通過這條法案。AB 57法案為代表硅谷選區華裔州眾議員羅達倫 (Evan Low) 所提出。

加州法律規定,在特定情況下,選票與選票內容必須翻譯成其他非英語的語言,對於出生姓名為非羅馬拼音的候選人,州府並沒設有全州統一規定。

AB 57法案將加州選票候選人英文名字翻譯成漢字姓名標準化。以漢字為基礎的語言包括中文、日文、韓文等。根據AB 57法案,除非候選人出生時已有漢字姓名,或者可確定已使用某漢字姓名達兩年以上者,否則的話,翻譯選票將出現其音譯姓名。

加州眾議員羅達倫去年12月3日提出AB 57 法案時指出:「加州人以多元性為榮,與目前全國政治環境成強烈對比。推行多元性,必須減低少數社區投票時面臨的障礙。」他說:「這次立法將振奮亞太裔社區,提高使用民主最基礎的機制。」

翻譯成漢字姓名缺乏全州性標準時,一般會出現兩種問題。其一是翻譯濫用。過去就曾發生這種情形,有些候選人特別挑選流行普遍的亞洲名字,利用假名誤導亞裔選民,並藉此贏得選票。

另外有種情況是某候選人已有其漢字出生姓名,並以此聞名華裔社區。可是中文選票竟出現其音譯名字,結果讓許多母語並非英語的華裔選民無從辨識。

加州財務長馬世雲 (Fiona Ma) 去年競選時,發現她在州選票與政府網站的中文名字是用音譯方式翻成「菲奧娜.馬」。她說:「當發現中文選票沒有出現正確漢字姓名時,感到非常驚訝和失望。選票可讓候選人用小名,但是亞洲語言的出生姓名則不行。這種情形為何仍出現在2018年的加州?」

AB 57法案將遏阻翻譯濫用,另如選票上音譯姓名無從辨識時,亦提供一種變通方式。

聯邦投票法第203條規定,加州有9縣必須提供中文選票給選民。這9個縣為阿拉米達、康曲科斯達、洛杉磯、奧蘭治、沙加緬度、 聖地牙哥、 舊金山、聖馬刁,以及聖他克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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