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禁止睡在車裡的條例失效

洛杉磯有一項城市條例,它禁止人們在停在洛杉磯居民區街道上的車輛上睡覺。不過,這項條例在6月底已悄然到期,不再生效。洛杉磯警察局指示警員無需再為這一違法行為簽發傳票。

在上週發給警員的一份備忘錄中,洛杉磯警察局局長Michel Moore 說,這項在去年12月延長六個月的汽車居住法在6月底到期。

Moore指出,一項將恢復(該條例)並提供2020年1月1日新日落日期的擬議條例目前正在市議會待決。

市議會正處於夏季休會期中,預計在7月底前不會開會。因此,在住宅區街道上睡在汽車裡的人至少獲得一個暫時免於傳訊的時間窗口。

在城市裡住在車上在數十年裡一直是違法的,直到2014年聯邦法院裁定取消這項禁令。針對聯邦法院的裁決,城市議會的應對是起草一項法律,規定在居民區或公園和學校等敏感地區的車上居住是非法的。市議會2018年6月將該法律延長6個月,然後於2018年12月投票再次將其延長6個月。

Venice Stakeholders Association主席Mark Ryavec表示,這項法律到期可能會給居民帶來危險。

「這是非常危險的,因為這樣做的目的是讓各種車輛遠離學校和公園、兒童玩耍的地方以及居民的前路緣,」同時也是Venice Neighborhood Council一名社區官員的Ryavec說,「但這在7月1日消失了,警方現在無權傳訊或轉移任何人,即使他們可能是性犯罪者…或者重罪犯。」

Ryavec還表示,在許多街區,停車位都是有限的,允許人們在這些地方睡覺會給居民造成不公平的情況。

遊民擁護者長期以來一直在批評這項法律,說它將無家可歸定為犯罪。

市議員Mike Bonin代表許多無家可歸者聚集的Venice地區。Mike Bonin也一直在批評這項法律。他在12月說,警方很難證明一個人是否住在車裡。他還說,住在車裡總是好過睡在人行道上。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