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

一年一度的求職季即將來臨,鄭博仁律師(Paul P. Cheng, Esq.)提醒所有企業主,在應聘過程中,一定需謹慎遵循加州各項勞工法案規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例如,其中一項就是加州“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Ban the Box),即1008號州議會法案,於去年正式生效。該法明令禁止雇主在錄用應聘者之前,詢問其犯罪記錄。在錄取通知發出之後,雇主不能在沒有進行個人評估的情況下,直接因犯罪記錄而拒絕應聘者。

加州法律禁止雇主詢問或評估員工已被消除的犯罪記錄,1008號州議會法案將原有的法律更進了一步。在錄用之前,法案禁止雇主衡量應聘者任何已被清除或未被清除的犯罪記錄。該法適用於加州的重罪和輕罪指控。

以下是在工作申請中,有關犯罪記錄的常見問題:

01  什麽是加州“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

“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是一項旨在消除有犯罪記錄的個人的就業障礙的法律。 “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律禁止雇主在申請過程中詢問申請人的犯罪記錄。

“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律旨在讓改過自新的罪犯,有機會讓雇主根據申請人的資格進行評估,而不是因為申請人有犯罪記錄而被簡單地拒絕。

2017年10月14日,加州州長佈朗簽署了1008號州議會法案,1008號州議會法案便成為了加州的“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隨著該法案的通過,加州加入了其他一些有“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律的州。許多主要城市,包括洛杉磯和舊金山,原本已有類似的法規。並且一些私營雇主自身實行“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政策。

加州的“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適用於擁有5名或更多員工的本州私營雇主。

02  雇主可以詢問哪些犯罪記錄?

新“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有許多例外,該法不適用於以下職位:

法律要求州或地方機構進行犯罪記錄背景調查的職位;

刑事司法機構的職位;

農場勞工承包商;或者任何联邦、州、或當地法律要求雇主及其代理人為僱傭目的進行犯罪記錄調查或根據犯罪記錄限制僱傭的職位。

此外,雇主允許在持續錄用後,詢問員工有關犯罪記錄的問題。

雇主也被禁止衡量未以定罪結案的其他犯罪記錄。這包括:非以定罪結案的逮捕;

轉介或參與到審判前後案件轉移的行動;或被封存、清除、或駁回的定罪。

 

03  雇主可以在面試時詢問犯罪記錄嗎?

雇主不能在面試或在錄用之前的任何時間詢問犯罪記錄問題。這包括在初次面試、第二次面試或、最後一輪面談中,如果尚未錄用。

 

04  雇主什麽時候可以詢問犯罪記錄?

雇主可以在錄用後,詢問有關犯罪記錄的問題。錄用是指必須滿足於某些條件的工作機會。這些條件可能包括背景調查和檢查應聘者的犯罪記錄。

在錄用後,雇主可以詢問有關刑事定罪的問題;但是,雇主不能僅因犯罪記錄而自動將申請人排除在外。相反,由於應聘者的犯罪記錄而打算單獨或部分拒絕應聘者的雇主,需要對應聘人員進行個人評估。

個人評估要求雇主考慮若干因素來決定是否僱用應聘人。這些因素包括:

申請人的犯罪記錄是否與具體的工作職責有直接和不利的關係;犯罪的性質和嚴重性;

自犯罪和服刑完成以來所經過的時間;和工作的性質。

個人評估可以書面形式提出,但並非必需採取書面形式。

05  如果雇主在錄用後發現犯罪記錄會發生什麽?

錄用後,雇主可以在滿足某些條款或條件的前提下提供該職位。這包括必須通過背景調查。如果雇主發現申請人的犯罪記錄,雇主可以考慮是否接受申請人或拒絕申請人。

如果雇主因申請人的犯罪記錄而初步決定單獨或部分拒絕申請人,則雇主必須對申請人進行如上所述的個人評估。如果雇主根據申請人的犯罪記錄拒絕申請人,雇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雇主的書面通知可以(但不是必須)解釋雇主作出取消申請人資格初步決定的理由或依據。但是,通知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作為撤銷錄用初步決定的定罪依據;

犯罪記錄報告的副本;和申請回應雇主初步決定權利的解釋,以及作出回應的截止日期。

對應聘人權利的解釋必須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可以提交證據,對犯罪記錄報告中的信息、服刑證據、或減輕情節的提出反駁。

06  是否可以在發出取消錄用資格通知後回复雇主?

應聘人有機會回應雇主根據犯罪記錄取消其錄用資格的初步決定。雇主拒絕應聘人決定的通知還必須解釋其回應通知的權利。

在雇主作出最終決定之前,應聘者應至少有五個工作日來回复拒絕應聘者的通知或初步決定。

如果應聘者在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犯罪記錄報告中存在不准確之處,且應聘者將收集應獲錄用的證據,則應聘人應再得到五個工作日來回复該通知。

在雇主作出最終決定之前,雇主應考慮申請人的答復和證據。

如果雇主根據犯罪記錄做出最終決定拒絕申請人,雇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雇主可以,但不必須,解釋最終決定的依據。通知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最終拒絕或取消錄用資格的決定;

雇主為申請人提供質疑決定或要求重新考慮的任何現有程序;和

向加州公平就業和住房部(DFEH)提出投訴的權利。

07  如果雇主在求職或面試中詢問應聘者的犯罪記錄會怎樣?

如果雇主違反新的“禁止詢問應聘者犯罪背景”法律,詢問申請人的犯罪記錄,申請人可以向雇主提出投訴或進行訴訟。

提起基於犯罪記錄的就業歧視訴訟的申請人,可以尋求經濟賠償或依法救濟。根據犯罪記錄而遭受就業歧視或騷擾的員工或申請人,也可以尋求提起訴訟的相關費用,並讓雇主償還其律師費和法庭費用。

文/ 鄭博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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