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可否分杯個資利潤化的羹?

加州新任州長Gavin Newsom的創意多發想在徵稅上,例如提個自來水稅,來幫弱勢州民免於喝到含鉛毒水的恐懼。於2月12日的首場州情咨文上,又提到另個可能是全球創舉的稅,他說:「那些靠收集、策畫與利潤化我們個資而賺了數十億元的公司,有責任來保護個資。加州的消費者也應該能夠分享,從自己的個資所創造出來的財富。」雖然全文沒提到個資稅這麼明確的字眼,但話裡言中透露出州民要從那些收集個資來利潤化的公司拿點回扣,往好處想叫做州民分紅,從實務與公司角度看,不就是要針對特定行業徵特定稅嗎?

按其邏輯,用戶用個資投資公司,然後公司以此當資產獲利,利潤應當回饋用戶,簡單的股東投資觀點。去年幫加州通過領先全國的數位隱私法案的Common Sense Media,創辦人兼首席執行長James Steyer就認同如此觀點,他說:「你基本上是在說:『這是我的資料。』如果你確實要用它,我希望能分杯羹,因為你將我的個資利潤化。這是一個大買賣,也將為加州和全國各地的消費者邁出一大步。」他呼應Newsom州長的提議,打算起草法案推動立法。

 

既然是投資,就要有價,聚焦在經濟、科技、政治與媒體趨勢的美國新聞資訊網站Axios,估算出社群媒體用戶的個資價值。該網站基本上利用公司年營收,然後除以每月活躍用戶數,算出來臉書用戶平均價值$7.37,推特$2.83,Reddit用戶只值30分錢。這樣的算法雖然簡單化了個資價值,但事實上公司財報也是這麼算的,稱之為每用戶平均收入(Average Revenue Per User, ARPU),屬於電信業術語,過去多歸電信業者與網路服務供應商等財報計算用,現在只要屬於訂閱服務的公司,都以此衡量盈虧,臉書的$7.37就是該公司去年第四季財報數字,只是臉書屬於訂閱服務嗎?臉書用戶可是免費使用服務的,但公司照樣可以由此產生出收入,難怪Newsom州長說,加州消費者有權分享從其個資創造出來的財富。

 

既然有價了,就可以有法,維吉尼亞州參議員Mark Warner從去年就草擬一法案,要求大到一定程度的網路公司像臉書、谷歌等,要定期告訴用戶他們的個資價值,他去年十一月接受雅虎財經訪問時說:「加州就要出台一項立法,這將會讓那些平台公司背脊發涼。這些公司將要說:『你就是產品!』無論你點擊多少次『我同意』,你就保有基本權利說25%的數據價值要退還給我。」

 

沒有人知道他這個25%是怎麼算的,民意代表一上節目就信口雌黃也是有的,但總是個數字,有數字就有標竿。基本上他是屬於數據石油派,不相信世上有什麼是免費的,他在雅虎財經所舉辦的這場 All Markets Summit: America’s Financial Future上說道:「大多數美國人相信這些是免費服務,但對他們來說是沒有什麼東西是免費的。他們從我們身上擠出資訊、擠出數據,在一個數據屬於新石油的世界裡,這些是唯一每次我們與他們打交道,我們就會給他們更多石油的一種企業。」

 

數據石油論的推論結果,就是身為油井的用戶應該從數據石油公司分杯羹。Newsom州長未說誰將根據他的發言來領導研擬這項提議,州長發言人說將廣發英雄帖,邀集天下好漢聚加州,一起來從這些數據石油大亨身上榨些油回來,但州長辦公室暗示了個資稅這個方向。然而個資安全才是一些既反對企業靠個資斂財,同時也反對數據石油論者要立法分杯羹的關鍵。

 

追求隱私權要被尊重,推動健康數位環境的Center for Digital Democracy執行董事Jeffrey Chester說,Newsom州長在保護消費者隱私方面,從一開始就走錯了。他說道:「大家不應該為小利就出賣自己的隱私,把它賣幾塊錢不是解決方案,且只會把事情弄得更糟糕。」

 

Chester可能理想化了點,因為Center for Data Innovation一月初才做調研,發現美國人不花錢時,會高喊隱私權萬歲,但要付出一點代價時,就有一半以上的人縮回去了。一些跨國經濟學家也於2017年做了一項實驗,要荷蘭的一些參與者說出一筆錢,讓他們願意離開社群媒體一個月,結果發現臉書要價$110,WhatsApp價值$600,Skype與Twitter只要$1。

 

對這些服務上癮,是用戶與立法者很難對抗的弱點,加上科技企業嚴重化了貧富差距,有些人可能真的會為了幾塊錢賣掉個資的,所以與其讓每名用戶分個幾塊錢,不如督促這些企業多做些社會回饋,例如幫忙分擔誰都解決不了的住房危機,至少由近而遠地先從灣區開始,這個地方可是還沒分享到數據石油紅利,卻已遭到了數據石油的汙染。

 

記者 Pegasus J. 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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