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法院判定粉筆抓違停違憲

民眾常遇到、執法常使用的粉筆標記輪胎位置方式,然後藉此判定是否違規停車,如今一聯邦上訴法院裁決,這樣的執法方式違憲,因為違反了憲法第四修正案的無搜索票搜查及扣押的人民權利。

多年來在美國各地,只要沒有停車計時器的地方,通常都會有交通執法人員拿著粉筆標記汽車輪胎,以便檢查車輛是否有移動,以判斷是否違規停車,而這個違規罰金,往往是當地政府的一大收入來源。

密西根州Saginaw居民Alison Taylor,因為一年中拿到十幾張違規停車罰單,憤而把當地市府,連同開單員Tabitha Hoskins告上法院,宣稱她的憲法權利被侵犯。初審該市獲勝,但到了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裁決就被撤銷,因為該院認為畫粉筆屬於一種非法侵入,需要搜索令,類似把追踪器放到汽車上,以監控其即時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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