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可負擔住房  Oakland出臺新政策

為提高低成本住房存量,Oakland打算將未來出售未使用城市土地所得收益100%存入一個可負擔住房信託基金。

此外,它選擇出租的任何城市擁有的土地都將首先提供給同意以低於市場價格出售至少一半房屋的開發商。

這兩項舉措是Oakland市議會在1214日會議批准的Public Land Policy的一部分。市政府工作人員現在的任務是向市議會提交一項將這一政策編纂成法典的擬議條例。

該政策還要求,城市地塊上的所有建設專案優先考慮當地員工。此外,針對超過80個單位或超過4000萬元以上的開發專案,該政策要求專案勞工協定必須與當地工會簽訂。

該政策由議員Abel GuillenRebecca Kaplan提出,預計將產生至少800套低於市場價格的住房,也就是說,建在未使用城市土地上1600套住房的一半。

Oakland目前擁有總面積約24英畝的20塊土地可供開發。它還擁有屬於獨家談判協議標的的8塊土地,這些土地不會受到這一政策變化的影響。

受到該政策約束的地塊包括市區Clay Street Garage、Brookfield街區Clara Street 和Edes Avenue地塊、Foothill Square購物中心對面MacArthur Boulevard地塊、20th和18th街之間Wood Street地塊,以及前海軍醫院Oak Knoll開發專案內地塊。

議會投票決定將分別位於1800 San Pablo Ave. 和1911 Telegraph Ave.的兩個地塊排除在這項政策之外。根據一份城市工作報告,這兩個地塊最適用於建設混合用途高層建築,並且可能為城市可負擔住房信託基金帶來數百萬影響費。

市政府經濟和勞動力發展局制定了一項戰略,要求20塊土地中的14塊用於100%可負擔住房,一塊用於市場價格開發,五塊用於商業或混合用途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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