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成為要求公眾公司董事會有女性第一州

根據州長Jerry Brown周日簽署的一項法律,加州成為第一個要求公眾上市公司將女性納入董事會的州。

這項措施要求在明年年底之前每一個在加州的公眾上市公司董事會中至少有一名女性董事。到2021年底,公司將需要有最高到三名女性董事,具體人數視董事會席位數量而定。

民主黨州長提到了這項法律所引起的反對意見和法律關切。

包括挪威和法國在內一些歐洲國家此前已經下令公司董事會必須有女性。

SB 826起草者州女參議員Hannah-Beth Jackso說,董事會有更多女性將讓公司更加成功。

這位民主黨人說,女性更傾向於協作,更擅長多工處理。她認為有更多女性掌權也有助於減少工作場所性侵犯和騷擾。

在總部加州的上市公司中,四分之一在它們的董事會中沒有任何女性。Jackson說,儘管立法機關敦促政府進行幹預,但這些公司在增加董事會女性人數方面工作力度欠缺。

加州商會認為,公司董事會的組成應該由公司自己內部決定,而不是由政府強行予以規定。商會稱新法律將性別問題置於比種族等多樣性問題更優先的地位。

商會負責政策的高級副總裁Jennifer Barrera說:「這給董事會實現更廣泛的多樣化目標帶來了挑戰。」

她說,新政策對公司來說將難以實施,並且它違反禁止歧視的憲法條文。

這項法律適用於報告其主要管理機構設在加州的公司。公司第一次違規將被罰款100000元,後續違規將被罰款300000元。

該法還要求公司向加州州務卿報告董事會組成,如果公司不這樣做,那麼它將面對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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