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院做出員工與承包商重新定義新判決

加州最高法院週一(4/30)的一項關鍵判決,重新定義了雇主何時可以將員工歸類成獨立承包商,可能將會重創Uber與Lyft等眾多倚賴零工(gig)的商業模式。

這項涉及南加一家公司的送貨司機案子判決,可能會讓很多加州工作者被歸類為員工,可以有較高薪水與法律保護。在其85頁的裁決書中,否決了多項現有在新澤西州和麻州所使用的簡單“ABC”標準,來確定一名工作者是否屬員工。在這新判決之下,一名工作者只有在公司能出示他是自我主控工作時,且通常從事一項獨立拓展的交易、職業或相同特性的事業時,才能被考慮為獨立承包商。

Oakland律師事務所Leonard Carder的職場律師Beth Ross週二表示,這是一場地震,是一場改變員工與承包商長久之爭的大地震。她說:「如果我是一位零工經濟的雇主,我今天會做個深呼吸,然後打電話給我的律師來做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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