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SJ警方設局抓同性戀 五名男子提起聯邦訴訟

聲稱自己在一場同性戀突擊行動中遭到San Jose警方不公平對待,五名男子向聯邦法院起訴城市、警察局長Edgardo Garcia和7名警員侵犯他們的憲法權利。

根據這起11月8日在San Jose聯邦地方法院提起的訴訟,這五名男子分別於2014年和2015年在城市Columbus Park或附近被捕。他們稱當時臥底警員假扮同性戀,要求他們在公共洗手間裡進行性行為。

在聖縣高級法院,他們被控出於參與或招攬猥褻行為目的在公共洗手間附近遊蕩輕罪。

2016年,高級法院法官Jose Franco駁回刑事指控。他說,以同性戀者為目標而同時無視異性戀者類似行為的做法是歧視性的。

這起聯邦民事訴訟稱,警方侵犯了五人所享有的憲法第四修正案免於不合理扣押的權利和第十四修正案獲取平等對待的權利。

訴訟要求包括予以財務補償和頒佈一項禁止令。他們希望禁止San Jose警方打擊、騷擾或逮捕那些尋求「與同性發生非金錢親密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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