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的自行車共享系統

2015年,總部設在舊金山的大都會交通管理委員會(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Commission)和Motivate公司簽署合同,在灣區舊金山、San Jose、Oakland、Berkeley和Emeryville等5個城市開始推行Ford GoBike自行車共享系統,目標是建立540個站點,配備7000輛自行車。到目前為止,已經建立了239個站點,配備了大約2500輛自行車。

在這個5城市聯合的共享系統中,用户可以從任意一個Ford GoBike站點的鎖車位取車,使用完畢以後送到任意一個Ford GoBike站點(可以不在同一個城市)的鎖車位還車,就算完成了一次租用。租車費用分為按年度收費和單次收費兩種。按年度收費無限度使用自行車的普通居民每年會費為149美元;符合低收入補助標準的居民第一年的會費為5美元,第二年開始每個月的會費為5美元。單次收費是根據使用時間長短按小時收費或按一整天收費,比較適合外地來的遊客使用。

從2015年以來,灣區又出現了一種“無鎖車位(dockless)”的自行車共享系統。這種系統中自行車不需要被鎖在Ford GoBike站點,可以停在任何公眾的位置。每輛自行車上都帶有GPS裝置,用戶使用手機上的應用程序app找到離他最近的一輛或幾輛自行車,掃描自行車的車牌或輸入自行車的車牌號就可以解鎖使用。用完以後,不需要把車送到Ford GoBike站點,而是把自行車停在別人能找到的地方,然後鎖上自行車的後輪,這樣它就不會被偷了。在前述的5個城市之後,South San Francisco和Alameda市政府都已經與自行車共享公司簽訂了協議,提供無鎖車位自行車共享服務。

今年年初,北灣開通了SMART(Sonoma-Marin Area Rail Transit)通勤列車,為了幫助通勤者解決上火車前和下火車後的交通問題,Fremont、Richmond和北灣的幾個城市正在擬議一個總投資260萬美元的自行車共享系統,不過這些城市在具體做法上略有不同。北灣的幾個城市準備配置200輛電動自行車,採用“無鎖車位”方式。但是,他們的做法與Alameda市的做法不同——用戶必須把自行車鎖在市政府設置的自行車架上,而不可以隨意停在人行道上。在Richmond,市政府官員們希望採取傳統的方式,在BART車站和正在建設中的輪渡碼頭內設置15個Ford GoBike站點,配備144輛共享自行車。而Fremont市政府申請的是一種混合方式:一方面設置8個“全服務”站點(類似於Ford GoBike),配備150輛自行車;其它自行車則按照北灣城市的“無鎖車位”方式,把自行車鎖在市政府設置的自行車架上。

兩年多來,灣區各地的自行車共享系統基本上是在緩慢而平穩地發展,直到最近發生一件奇怪而又難堪的事件。不久前,一家總部設在中國的名為Bluegogo的公司舉行記者招待會,宣布明年1月將在舊金山市內推出一個新的自行車共享系統。這個系統不收會費,全部按使用時間收費,每半小時99美分。它的自行車可以自由停放,不需要鎖在GoBike之類的站點或其它自行車架上,用戶使用智能手機就能找到附近的自行車並解鎖。它的自行車都配有智能保護系統,如果有人不開鎖就試圖抬起或移動自行車,就會發出響亮的警報。該公司的美國業務副總裁Ilya Movshovich指出,沒有固定站點這一點是Bluegogo帶給舊金山用戶的“福音”,因為不是所有人都住在自行車共享站附近。

不料,Bluegogo公司的這一宣布激起了舊金山市政府異乎尋常的反應。市政府發言人在聲明中把Bluegogo稱為“流氓”(rogue)公司,認為該公司既沒有向市政府遞交任何申請,更沒有得到市政府的任何許可證,如果他們堅持明年1月在舊金山推出這個自行車共享系統,市政府領導人發誓要沒收它的全部自行車,並且根據加州現行的《不公平競爭法(Unfair Competition Law)》向該公司罰款,每天最高可達2500美元。

《衛報》(The Guardian)前些時候曾經報道,類似的沒有停靠站的自行車共享項目在中國已經造成了麻煩,照片顯示用戶將數百輛自行車丟棄在路邊的土堆上,暴露人性的醜陋面。Movshovich爭辯說,在中國造成了麻煩的事並不意味着它也會在這裡發生。他說,中國的法律並沒有禁止在街上停放自行車,而且市場上擠滿了十幾家“無鎖車位”方式的自行車共享公司。他否認Bluegogo的自行車會成為公眾的麻煩。他說,Bluegogo已經從幾個私人企業租借了停車位,作為自行車停車站,用戶將被要求把自行車歸還到那些指定的地點。他還說,“在我們的app中對於你可以做什麼,不允許做什麼都有詳細的說明。你不能把自行車留在街上。”不過,老朽發現Movshovich後來的說明和他先前宣稱的“福音”似乎是互相矛盾的。

有識之士指出,隨着中國的日益強盛,國內有許多企業到國外來尋求發展的機會,其中有很多成功的先例,但也不乏失敗和挫折的教訓。到異國他鄉來發展,首先要了解當地的實際情況,更要知道當地的法律。美國是一個法律多於牛毛的國家,而且“不知者不罪”在美國不適用,所以必須要事事小心,稍一不慎就會觸犯法律。這應該是Bluegogo公司的美國代理人應該做好的功課。Bluegogo在搞這樣大的動作之前難度不知道大都會交通管理委員會和Motivate簽訂的是獨家經營合同?碰到現在這種“出師不利”、“進退維谷”的狀況,以後難免會步步受阻,蒙受損失。

 

記者 湯毅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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