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如何處理家庭暴力案件?

家庭暴力事件世界各地都有,這既是私人問題,又是社會問題,還是法律問題。在美國,夫妻或伴侶之間如果出現家庭暴力,一方被另一方毆打,輕則支付民事賠償,重則判刑坐牢。

家庭暴力和有關的法律

1994年,國會通過了“針對婦女暴力法”,這是美國聯邦政府首次實施全面解決家庭暴力問題的法律。這項法律要求各州尊重其它州法庭頒發的保護令,允許受害人在聯邦法庭提出訴訟,以及允許執法人員跨州追查家庭暴力事件肇事方等。

什麼是家庭暴力?

我們所說的家庭暴力一般是指這種行為發生了不止一次,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並且形成了規律。在兩個人的關係中,它不是一次性的暴力行為,而是反復發生的虐待和暴力行為。

每個州對伴侶定義的解釋不同。在加州,家庭暴力涉及的範圍很廣,不僅包括已婚夫婦、離異雙方、男女朋友和過去的男女朋友,而且還包括同居的戀人以及同性戀伴侶。

家庭暴力包括身體和精神上的傷害以及性虐待等形式。如果是身體傷害,受害人輕者受傷,重者被打死。如果是精神傷害,受害人則受到辱罵和騷擾,與家人和朋友隔絕或失去經濟來源等。如果是性虐待,受害人往往被迫與對方發生性關係。

在民事方面,可以起訴暴力一方造成的人身傷害,如果對方不停地在肉體上或精神上對您構成侵犯,或者跟踪您,使您不得安寧,您可以到民事法庭要求法官頒布​​禁令,禁止對方和您接觸或打電話騷擾您。如果他違反法庭命令,法庭可以採取將其拘押等行動。

大多數家庭暴力事件既涉及民事法,也涉及刑事法。涉及民事法的部分是,法庭頒布禁令,夫妻提出離婚,或者受害人因受到毆打或強暴而告上法庭並要求得到賠償。涉及刑事法的部分是,受害人報警,或者是孩子或鄰居在聽到呼救後報警,警察趕來後寫出報告。隨後,檢察官對報告進行審議,並決定是否要對使用暴力一方提起公訴。

發生家庭暴力後的法律程序

如果一位婦女或其他人給警察打電話報警,警察來了之後,發現有暴力或者虐待的證據,大多數情況下會把使用暴力一方逮捕,此後的情況就因州而異了,一般情況下,法庭會下令使用暴力一方接受心理治療或者給他們判刑。

在現實生活中,雖然逮捕使用暴力一方並對其提起公訴是解決家庭暴力問題的有效辦法,然而實施起來卻很困難。實際情況是,很多時候一些警察認為家庭暴力屬於家庭內部問題和個人私事,而不屬於刑法的管轄範圍,因此不願意加以逮捕。還有些警察認為,即使逮捕,檢察官也不會提起公訴,因為使用暴力一方被捕以後,案子往往就再也沒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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