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灣市政公用事業委員會(EBMUD)決定降低罰款

窮人就是因為付不起水費帳單,因而被斷水後去偷水,從而因此又產生高額罰款,似乎成了這項公用事業的惡性循環,所以東灣市政公用事業委員會(EBMUD)決定降低罰款。週二(8/8)以4-3險勝通過的決議,將因未付水費帳單,而被拆水表斷水的偷水用戶罰款降低75%,即首犯者從原先$1000降到$200,二犯者從$2000降為$400。

有三名董事和低收入權益人士表示,委員會根本就該完全停止罰款,因為那是對窮人的懲罰。

Oakland的Service Worker Project for Affordable Utilities and Rates的義工Ryan Wong說:「當我們都沒辦法付正常使用的水費帳單了,又將如何去繳納衍生出來的罰款?當你讓低收入戶想生存都不可能時,你就是在驅使他們生活在絕望中。」

不過多數董事認為,還是有義務設個懲罰來防止,從服務140萬客戶的公共機構竊取如水資源般寶貴資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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