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禁止Honolulu行人在過街時使用手機和其他電子設備的法律將於10月25日生效。
行人第一次違規將被罰款15到35元。追加違規將被罰款75到99元。對比下,橫穿馬路罰款為130元。
這項被稱為「電子設備行人安全法」的措施由議員Brandon Elefante提出,目的是強化行人在道路上的責任心。Elefante說,罰款金額很低,因為這項法律的目的是為了敦促人們在過街時保持警覺狀態。
他說:「我們已經為我們的司機和騎自行車的人制定了法律,但現在對行人來說,過馬路真正做到心無旁騖也是他們應當承擔的一個責任。」
一些人稱該法案具有「侵入性」,是「地方政府越界的又一次嘗試」。支持者則認為這是保護行人安全、讓他們集中注意力的必要措施。媒體報導說,這是美國大城市此類法律中的首例。
「我們並不是要追求我們能得到多少張傳票,」Honolulu警官Thomas Taflinger說。「我們只是為了確保每個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