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T霸佔座位規定被否決

BART管理委員會週四以微弱優勢投票否決了一項短命的「霸佔座位規定」。根據這一霸佔座位規定,高峰時段佔據多於一個座位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這一規定,首次違規者將被處以100元罰款,慣犯罰款最高可達500元。然而,這項政策從未付諸實施。

儘管週四被否,但這並不意味著BART對這個問題就此罷手。在董事Joel Keller的要求下,BART工作人員將著手制定一項專案在明年5月啟用的Antioch延長線上試用。這項為期一年的試點專案將尋求解決該政策反對者所提出的一些問題。反對者認為,這一政策浪費警方時間、在高峰時段降低列車速度並會被用於歧視遊民。

廢除霸佔座位規則的投票形成正反對峙之勢。董事Keller、Debora Allen、John McPartland和Thomas Blalock 都投票支持實施這一規定。Allen明確表示,這條法令並不是針對母親或出行者,而是針對那些占了兩個座位並且拒絕讓位要求的遊民和不自覺乘客。

反對這項規定的董事們提出了為什麼這是一個糟糕主意的許多理由。委員會主席Rebecca Saltzman說,如果一個乘客決定不服從警員命令,那麼這可能會導致使用武力事件的增加。她說,由於這一規定針對高峰時段的乘客,因此不可避免地會造成更多的延誤。

董事Lateefah Simon也質疑獨自帶著孩子的媽媽是否會被罰款,因為5歲以下孩子沒有花錢買票,但經常獨佔一個座位。條例明文規定每張票只提供一個座位。

「他們會陷入違反法律的狀態,」BART法律顧問Matthew Burrows說。

同樣的情況也適用於攜帶多個袋子的購物者或者從機場離開、帶著不適合放在腿上行李箱的旅客,還有帶著大型手推車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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