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Pal告音樂串流公司Pandora商標抄襲

線上支付巨頭PayPal告音樂串流公司Pandora Media,抄襲該公司的商標設計。五月中旬PayPal所提出的訴訟稱,Pandora的藍色“P”商標設計與PayPal的「非法相似」。Pandora於2016下半年公佈其新的較柔和商標,PayPal說那之後,許多顧客就明顯感到困惑。在訴訟中,PayPal引用了許多推文,說用戶被這兩個類似商標給搞混。

這兩個商標都是藍色的,並使用字母“P”做為商標的核心設計。訟狀寫道:「在這樣的背景下,Pandora拋棄它長期以來的商標,鎖定越來越受歡迎的PayPal設計,企圖做為趕上其競爭對手的策略一部分。」

PayPal斷言稱,Pandora在它推出新商標時,已有很嚴重的業務問題,在串流音樂世界像Spotify與Apple Music的競爭壓力下,已很難再有獲利。因此PayPal宣稱,藉著複製其商標設計,Pandora也想複製PayPal的成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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