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Francisco監獄警員將試戴隨身攝像頭

San Francisco監事週四表決通過,批准實施一項隨身攝像頭試行專案,他們希望這一專案將提升治安局和城市監獄的問責制和透明度。監事會Budget and Finance Subcommittee(預算和財政委員會)簽署了一筆剛剛超過140,000元的支出。利用這筆錢,San Francisco治安局計畫購買40只隨身攝像頭供30名警員使用。治安局官員希望能夠擴大這一專案,在未來納入所有850警員。

因為監事們去年已經將這筆錢納入儲備,因此此次核准不需要經過整個監事會。

最開始的重點將是最高安全級別的4號監獄。4號監獄在Hall of Justice七層樓,兩年前,這裡的警員被控強迫囚犯互相打鬥。

這一試行專案將在今年夏天開始,持續時間在6個月到1年之間。警方領導人將利用這一階段制定攝像頭使用最終政策。目前正在考慮的問題之一是是否允許警員在他們提交報告之前或之後查看錄影。

San Francisco治安局監管副局長Paul Miyamoto打算告訴不太情願的警員們這是「我們現在不得不接受的事情」。

此前,在三名囚犯被控毆打一名精神病犯人Michael Tyree致死後,Santa Clara縣治安辦公室已在一月批准監獄警員佩戴隨身攝像頭。這三名囚犯目前正在審判進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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