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kland新規降低新建物停車位要求

過了半個多世紀,Oakland市議會首度同意大幅削減停車位要求,倡議者認為這將大大減低蓋房成本,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進居民生活品質。

「好生活城市」(Livable City) 執行董事,同時也是BART董事的Tom Radulovich表示,該市的停車位規定是於1965年制定的。

當時汽車是王道,高速公路把社區切得亂七八糟,該市犧牲人行道與安全來拓寬馬路。

但週二(9/20)通過的新停車位規定,在許多方面是回歸到城市是為行人與手推車,而非為汽車建的原始理念。

全市住宅與商業區停車位數量降低的新規,也大幅降低靠近主要交通樞紐區域的停車位數量,像Oakland市中心與捷運車站。在這些區域,新規將降低停車位到零,而不是為停車最大數量設上限。

在某些案例與要求下,新規也為開發商設定獎勵,來提供車輛共乘空間,或讓AC Transit巴士通行。新規也要求房東要向租戶另收停車位租金,而不是包含在租金內,除了可負擔房的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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