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議會通過農工等同一般人加班時數法案

週一 (8/29) 州眾議院通過逐步改善的立法後,Jerry Brown州長四十多年前給了全國第一個農場工作者 (農工) 集體談判權法律依據,如今他又要考慮給農工與其他時薪工作者一樣加班費的歷史性法案。

加州雇主目前已被規定要給農工一天十小時後,或一週六十小時以上的加班,支付1.5倍時薪。這可比所有工作者的法定加班時數還要長,他們是一天八小時,或一週四十小時。

而眾議院以44-32通過的D-San Diego眾議員Lorena Gonzalez所提法案,則是要求加州大型農場於2020年前達到一天八小時即算加班,25名員工人以下農場則於2025年前適用,這個提案之前在參議院以21-14通過。

反對者認為農場工作的季節特性並不適合超時加班,他們認為增加的成本將導致雇主砍工人工時,最終反到傷害加州成千上萬的農工。

Brown州長的發言人Deborah Hoffman表示,州長目前尚未對此案表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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