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女性或可一次購買一年的避孕藥

根據加州一項法案,加州服用避孕藥的女性去藥房的次數將減少。

這項法案試圖確保女性能夠一次性獲得長期用量的避孕藥。

這項法案要求保險公司承擔一次12個月的用量,而不是常見的30 – 90天用量。

支持者說,這一調整通過減少省略用藥的發生,降低意外懷孕的幾率。

加州生存權委員會 (California Right to Life Committee) 反對這一編號為SB999的法案。

該法案由民主黨參議員Fran Pavley提出,已經獲得州參議院通過,必須在8月底之前獲得眾議院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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