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州一項法案,加州服用避孕藥的女性去藥房的次數將減少。
這項法案試圖確保女性能夠一次性獲得長期用量的避孕藥。
這項法案要求保險公司承擔一次12個月的用量,而不是常見的30 – 90天用量。
支持者說,這一調整通過減少省略用藥的發生,降低意外懷孕的幾率。
加州生存權委員會 (California Right to Life Committee) 反對這一編號為SB999的法案。
該法案由民主黨參議員Fran Pavley提出,已經獲得州參議院通過,必須在8月底之前獲得眾議院通過。
根據加州一項法案,加州服用避孕藥的女性去藥房的次數將減少。
這項法案試圖確保女性能夠一次性獲得長期用量的避孕藥。
這項法案要求保險公司承擔一次12個月的用量,而不是常見的30 – 90天用量。
支持者說,這一調整通過減少省略用藥的發生,降低意外懷孕的幾率。
加州生存權委員會 (California Right to Life Committee) 反對這一編號為SB999的法案。
該法案由民主黨參議員Fran Pavley提出,已經獲得州參議院通過,必須在8月底之前獲得眾議院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