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meda縣上訴槍店地點限制判決

Alameda縣參事已向一聯邦上訴法庭提起上訴,要求駁回槍枝團體所提出的該縣槍店範圍限制訴訟,認為憲法擁槍權並不包括他們想在那裡賣都可的權利。

該縣1998年的法令規定,新槍店不可設在住宅區、學校、日托中心、酒專賣店或其它槍店等非法人區方圓五百呎內。

根據法庭文件,加州其它十七個縣市也都有槍枝經銷商地點限制,像San Francisco、Oakland與Contra Costa縣都規定了一千呎的緩衝區。

今年五月,SF的聯邦上訴法庭審判團以2-1判該縣敗訴,並說設區域限制必須提供「槍店是犯罪淵藪」的證據。

上週,該縣促請上訴法院設一個11人審判團來重審此案,聲稱之前判決已誇大了憲法第二修正案的範圍。

代表槍店與權益團體的律師Donald Kilmer說:「我們挑戰的是一條顯然不會造成公共安全的法令,我們爭取的是一項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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