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庭維持加州禁售魚翅令

週一,一聯邦上訴法院維持加州禁售魚翅令,否決灣區魚翅湯供應商和售賣商的上訴。魚翅湯是美國華人社區傳統菜肴。

加州禁止銷售和供應魚翅湯法律在2013年7月生效。該項禁令反對者包括餐館、華人社區組織和魚翅供應商,他們認為該法律超越加州許可權,干涉聯邦法規旨在保護的商業漁業市場。

聯邦法律禁止從鯊魚上「採取魚鰭」- 從活鯊魚身體上去除魚鰭,但並不禁止擁有或銷售魚翅。

但 San Francisco第九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指出,聯邦有關採取鯊魚魚鰭的法律認可保護的重要性,允許各州採取自身保護措施。

「魚翅禁售法律的目的是保護加州資源,防止虐待動物,以及保護野生動物和公眾健康,」法官Andrew Hurwitz在以2-1表決結果獲得通過的裁決中說。這一裁決支持一位聯邦法官支持加州的判決。

原告律師Joseph Breall說他們會考慮尋求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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