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死刑判決今年只有14起 北加州僅1起

根據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的一份最新報告,今年全國死刑下降勢頭在加州表現最為明顯,加州各縣在2014年判決死刑14起,比2013年25起下降明顯。

14起死刑判決是各州中死刑判決數量最高的,並且加州還有全國最多的等待執行死刑人數,總共有750人。

但死刑反對者說,加州和其他各州死刑判決在下降,全國死刑執行數量在下降,這表明美國人對死刑越來越持懷疑態度,盡管民調稱大多數人仍然支持死刑。

該報告稱,2014年全國執行死刑35起,比去年的39起略有下降,創25年來新低。

死刑判決從去年的79起下降到今年的72起-這是自最高法院1972年宣布許多已有死刑法律違反憲法以來的最低數字。

洛杉磯縣等待死刑執行的囚犯超過全國任何其他縣,今年簽發了4起死刑判決。Riverside簽發了3起死刑判決。

2014年也是一位聯邦法官宣布加州死刑法違憲的一年。

由總統George W.Bush任命的聯邦地方法院法官Cormac Carney今年7月說,在加州死刑過程中,死囚被關押20年或更長時間卻不知自己命運終結於何時。

因此,加州死刑太過隨意,沒有任何合理的目的。

他說加州為死刑延誤承擔主要責任,因為它的法律程序耗時冗長,並且缺乏足夠的犯人律師資金。

這位法官的裁決現在僅適用於一個案件,但可能會影響全州,這取決於總檢察長Kamala Harris上訴的結果。

加州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在2006年1月。

一名聯邦法官後來暫停了那一年的死刑執行,稱注射死刑程序瑕疵和人員培訓不足使得犯人處於在痛苦中死去的不必要風險中。

加州自那時以來已經修改了程序,但這起案件仍僵持在在州和聯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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