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槍支管制為什麼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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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4日,康涅狄格州Newtown的一名20歲的男青年開槍殺死了他的母親,然後闖進他母親任教的Sandy Hook 小學,用自動步槍狂掃,殺戮了20名10歲以下的學童和4名教職員(包括校長),最後飲彈自盡。事後,有報導說,這個冷血殺手用的槍是他母親的,而他的母親總共有3支槍。這次大規模的屠殺事件只不過是近年來一次又一次校園槍殺事件中的一件,大多數老中對於槍支氾濫帶來的安全問題深表關切,不理解美國政府為什麼不對槍支嚴加管制,甚至加以禁止。

美國是一個崇尚武力的國家。從歷史上看,不論是從大英帝國獨立,還是南北戰爭,都是靠武力立國,“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從地理上看,在廣泛的中西部地區,人們以游牧為生,需要用火器射殺野獸,所以幾乎所有的男子都佩槍,美國憲法也明文規定美國公民有持槍的權利(美國立國初期的聖賢們有信心,生活在他們設計的體制中,老百姓不會造反)。我們在許多關於中西部的小說和電影中經常看到人和人之間三句話不合就拔槍決鬥的場面,而延續到現在,美國在國際爭端中也常常用槍代替嘴說話。

從現實來看,槍支在美國之普遍程度大概也是世界上任何國家都不能匹敵的。據美國最具權威的槍支機構全國步槍協會(NRA)估計, 2010年美國私人擁有的槍械大約有3億支(其中大約有1億支是手槍),全國40-45%的家庭至少有1支槍。進一步分類表明,47%男子、13%女子、33%白人、18%有色人種、41%共和黨人士、23%民主黨人士、27%無黨派人士擁有槍支。從這些數據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美國不可能禁槍,而槍支管制也一直是美國政壇一個棘手的、最具爭議的話題。

贊成槍支管制的主要論點

1.為了製止大規模的殺戮,必須禁止銷售自動步槍、高容量彈夾和口徑超過0.5英寸的槍支。這些軍用的武器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殺人。普通平民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或狩獵,不需要這一類武器。

2.據《華盛頓郵報》報導,自1982年以來在美國已經發生61起大規模殺戮案件,全部都是使用槍支。據聯邦調查局統計,在2010年發生了12996起謀殺案,其中8775起使用了槍支。歸根結底,槍是一種致命的武器,有槍的人越少越好。如果社會中槍支較少,那麼槍支更難落到罪犯手裡,也不容易落到青少年或孩童手裡。

3.槍支和毒品有直接的聯繫。美國的毒品主要來自墨西哥,而墨西哥販毒集團的武器主要來自美國。

反對槍支管制的主要論點

1.公民用武器來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是憲法賦予的權利,為什麼要剝奪他們的權利,卻可以用槍來保護總統、國會成員、銀行?事實上,目前有25個州有所謂“你的家就是你的城堡”的法律,房主對於侵犯他的財產的人有開槍射擊的自由,不會被起訴。

2.殺人的是人而不是槍,禁止槍支不會使社會變得安全。而且,在大多數涉及槍支的案件中使用的武器不是合法購買或註冊的,而是走私的或者是偷來的。禁止槍支不會使這種槍支消失。

3.守法公民擁有槍支就會在面對罪犯的時候處於比較有利的位置,從而使犯罪率下降。 1993年對全國4977戶家庭調查發現,至少有0.5%的家庭在過去五年裡曾經用槍自衛。 2000年的一項研究表明,美國平民每年使用槍支自衛大約有100萬次,用槍嚇跑闖入他們房屋的入侵者大約有50萬次。 1982年在11個州監獄裡對罪犯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他們中有34%的人曾經被有武器的受害者嚇跑、擊中或被俘,40%的人因為知道或相信受害者持槍而決定中止罪行。

在發生Newtown的慘案以後,奧巴馬總統表示,將把與槍支有關的預防暴力問題放在他第二個任期內的優先地位,對槍支實施更嚴格的管制;越來越多的國會議員和參議員呼籲,要在下一屆國會解決這一問題;民調也顯示支持對槍支實行嚴格管制的人數從原先的51%增加到54%。然而,奧巴馬總統所能做的是很有限的,經過在國會和共和黨人曠日持久的辯論之後,最多也只是通過一項法律,禁止銷售大規模殺人的武器。而這個法律有沒有實際的效用也值得懷疑,因為普通居民可以擁有什麼樣的槍支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個州的法律。

 

記者 湯毅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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