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ta Clara縣實施多維度處理專案

05-18-2010

 Santa Clara縣監事會投票一致通過縣監事Dave Cortese的建議。 Dave Cortese建議實施一項公共政策,規定12歲以下少年違法者不再安置在Juvenile Hall,並且應該盡一切努力尋找適合青少年的適宜場所。
 
Cortese長期一直支持為輕微違法者進行與年齡相宜的安置,認為一種拘留環境不符合他們的改造需要,許多人承受心理創傷,身體或性虐待,或其它類型的事件。少年司法委員會在2010年4月向兒童老人和家庭委員會提交此議題報告,進一步提出了這個問題。
 
“這個年齡的孩子犯了嚴重罪行,他們缺少心智和成熟度去適應Juvenile Hall的環境。 ”Cortese說。“他們需要在一個類似家庭環境中,有充滿愛心的父母真正理解他們的行為需求,與他們進行一對一的互動。這項政策將迫使我們大家重新思考我們如何能將少年犯法者置於最具有支持特點的環境中。 ”

Santa Clara縣據信是全國採用這個正式政策的第一個縣。在灣區,許多管轄區在如何處理少年人群上擁有類似的煩惱,這項政策將激發共同努力創造滿足每個縣需求的安置機會的一個地區性討論。

更多信息聯絡Steven Blomquist (408) 299-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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