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Jose被迫支付6200萬元

05-18-2010

 San Jose再發展局不得不將$62,247,530交給Santa Clara縣主審計師,這個支付是必須的,是加州對地方再發展基金掠取20.5億元作為2009-10財年加州預算一部分決策的結果。沒有用於資助地方創造就業,經濟發展和城市恢復項目,這筆錢卻被吸走去幫助為加州的義務買單。
 
該筆款項的支付是根據Sacramento高等法院法官Lloyd Connelly的裁決做出。加州再發展協會正向上訴法院提起對高等法院裁決的申訴。

“拿走這筆錢將阻礙San Jose在最困難時期創造就業的努力。”市長Chuck Reed說。 “再一次,Sacramento預算失敗對San Jose以及整個加州的居民和企業帶來嚴重影響,再發展基金為重建經濟、創造就業以及建設經濟適用房提供至關重要的手段-確確實實是在當前衰退期間我們應該進行的投資。與之相反的是,我們不得不取消和延遲讓我們經濟再度前進和讓人們重返工作的項目。

加州再發展協會執行總裁John Shirey發誓要與高等法院的裁決鬥爭到底。 “我們堅決不同意康利法官的裁決,因為這個裁決實際上說立法機構擁有無限的自由裁量權去重新分配地方再發展基金用於它所希望的任何目的。立法機構需要通過使用有限資源做出慎重決策來處理預算問題-而不是拿走當地政府的錢。我們有一個堅實的案例,並且很有信心低級法院的裁決將被上訴法院推翻。“Shirey說。

“我們不同意法院裁決,支持上訴。拿走地方政府的錢是不合法的。”San Jose再發展局執行主任Harry Mayrogenes說。 “為資助加州而義務上交的錢是要用於當地重造項目的。這些項目會改善我們的社區,創造就業和刺激當地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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