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屢教不改者法案獲眾議院通過

06-12-2010

眾議員Jerry Hill打擊酒後駕車屢教不改者的法案獲得兩黨一致支持,獲眾議院通過。AB 1601授權法官吊銷在10年時間裡3次以上DUI駕車個人的10年駕照。

“這項法案通過讓危險的DUI屢教不改者遠離道路來拯救生命,”眾議員Hill說。“如果這項法案在2008年就生效,我們就會讓1萬多名DUI屢教不改者遠離我們的道路,包括San Mateo縣的兩個有9次DUI記錄的人。”

根據機動交通工具部的說法,2008年有18萬7987起酒駕控罪。在其中,9164起屬於10年裡3次酒駕控罪,3200起屬於在過去10年裡4次以上的酒駕罪。

根據現行法律,10年裡3次DUI控罪個人一般受到3年執照吊銷的處罰。現行法律最嚴厲懲罰是針對10年時間裡獲得數次DUI控罪的個人施行5年駕照吊銷。
“AB 1601瞄準持續違反法律的DUI屢教不改者,儘管有藥物治療專案、罰金、坐牢以及現行的執照吊銷懲罰。”Hill說。

該項法案還對州法律增加一條重要說明,要求執照吊銷期從觸犯者從牢裡釋放後開始。現行法律允許執照吊銷期與坐牢刑期同步,這使得DUI觸犯者在從牢裡釋放後更快地重獲他們的駕照。

關於DUI屢教不改者的全州統計數據令人吃驚-根據來自全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2008年數據,在加州有31萬人有3次以上的DUI控罪。

在2008年,加州有超過1000人死於醉酒司機之手,還有28000人因此而受傷。

AB 1601現在提交加州參議院,在本月晚些時候在參議院公共安全委員會進行聽證。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