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兩國捕魚執照可以捕更多魚嗎?

 05-10-2010

如果一個釣魚人既有美國執照,又有墨西哥執照,並且在科羅納多群島(墨西哥水域)進行早晨垂釣,他用足了墨西哥限額,那麼他是否可以在回聖地亞哥的路上,在Point Loma海沿岸捕魚並且用足美國限額?

答案是不可以的。加州海洋捕魚條例禁止任何人擁有多於規定的魚,即使這些魚從邊界的不同區域捉到。一旦你越過邊界,你必須完成進入申報表格,列舉在墨西哥捕捉到的所有魚,卸下你所捕捉到的魚,沿路不得捕魚。該表格可以查看2010 Ocean Sport Fishing Regulations第79頁,或訪問www.dfg.ca.gov/enforcement/。如果你在美國一邊停下來捕魚,你所擁有的魚必須符合加州條例,通常都比墨西哥的更為嚴格。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