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參議會通過選舉日選民登記法案

06-05-2010

州參議會今天以22比12通過一項法案,允許公民無需選舉日前登記也能投票。在全國投票率下降之際,已經實行類似法律的州,得到7%的投票增長率。

提出此法案的州參議會副執行主席余胤良說,「加州目前的投票率,在全美排名第41,我們必須找到增加民主參與的方法以及讓所有公民投票的機會。在加州我們應該實施同日及選舉日登記,這是已獲證明可增加投票率的方法。」

愛達荷州、新澤西州、緬因州、明尼蘇達州、威斯康辛州、懷俄明州等,都已經成功實施選舉日登記了。北達科他州不需要登記,而北卡州則允許在選舉日前的提前投票期間登記。七個其他的州,如科羅拉多、德拉瓦、佛羅里達、馬里蘭、俄亥俄、南達科他、華盛頓及西維吉尼亞等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都允許在州內遷徙的選民,於投票日在投票站重新登記他們的新地址。

從選民檢視過2002年提出的52號議案以來,新科技已經讓幾個州實行了同日登記,明尼蘇達州州務卿馬克米契稱,同日登記為「舉手之勞」,並說它更安全「因為人就在你面前,而不是郵寄來的明信片。」

余胤良說,「當所有合格選舉可以參與時,我們民主的完成是受到保障的。自從2002年以來,已經有很多改變了,特別是科技可以確保選舉的完善,我們應該使用新科技,以突破阻礙一些公民去投票的屏障。」

聖馬刁縣選舉事務首席官員華倫史洛康說,「在我20年負責選民事務經驗中,我一向支持擴增民主參與的提議,只要不會危及民主的完整和投票的神聖。我相信參議員余胤良的立法,將會以負責任和安全的方法增加民主參與。」

「加州公共事務會」行政主任方凱西說,2008年11月,我們看到許多想投票的公民轉頭離去。因此,確保我們的投票制度的完整,並保障所有的公民參與選舉過程,是極為重要的。

根據該會的統計,2006年只有76%的選民進行登記。選舉官員也報告說,許多人尤其是新公民和年輕人,在選舉日中想投票,到了投票站才發現他們應該先登記。

余胤良的法案將消除武斷和非民主的時間限制,而此限制阻礙了合格的公民在選前14天內登記登以投票。在此法下,選民將可以在同一天登記和投票,包括在選舉日當天。

新式標準將會在2011年逐步引入,到時各地選舉辦公室將會配備 VoteCal即時系統,使選舉官員可以立刻確認選民的身分。設有VoteCal即時系統的地點新選民得以正常投票,如果在沒有即時系統的地方,則縣政府會讓選民臨時投票。

除了史洛康和加州公共事務會以外,本法案也得到婦女選民聯盟、加州勞工聯合會、加州教師協會、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殘障權益法律中心、綠色襯底中心、全國韓裔服務教育聯合會、聖馬刁現及新美國基金會等支持。

SB 1140法案送交州長前,還必須得到州眾議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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