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參議會通過企業稅務優惠責任法

06-11-2010

州參議會通過企業稅務優惠責任法。余胤良的立法將使州府對無法創造就業機會或遷出加州的企業收回稅務優惠。

州參議會副執行主席余胤良表示,當論及支付公平份額的稅時許多在加州的企業得到豁免,他提出立法,使州府向不能創造就業機會或遷出加州的企業,收回或補回稅務優惠。

余胤良說,「加州納稅人不再缺乏透明及問責的情況下,支應每年140億元以上的企業稅收抵免。 當企業賺進數十億元,而不創造就業機會或留在加州,這是不合情理的蹂躪社會服務和教育。」

享有稅務優惠的企業說,他們將創造就業機會和刺激經濟發展。然而,根據現行法律,它是幾乎不可能追踪哪些公司正在接受稅務優惠,以及那些補貼符合用於創造工作的目標。企業甚至獲允取得納稅人的錢,並遷移到其他的州。

SB1391法案,允許州府取回任何未能符合就業和投資承諾的稅務優惠。

具體來說,該法案將要求企業每年向稅務局提交他們所申請的稅收抵免,以及企業所提供的全職工作數目。如果該公司在加州三年內的全職員工人數減少,接受稅務優惠的公司,依規定要償還任何援助的全部款項。沒有徵聘的義務,但是如果他們得到公眾的補貼,就必須保持相同的就業數目。

余胤良說,「這項法案將設定明確的企業期望,並保證加州的投資以工作的保留和創造的方式,產生可衡量的結果。」

加州勞工聯盟的立法倡議者史密斯說,「企業不應該被允許取得納稅人的錢後就跑 – 把工作遷移到其他州,讓納稅人對數以百萬元的錢毫無追索權,索回條款使稅務優惠更有效率。」

目前,20個州已實施類似的企業稅務優惠的法律責任,包括亞利桑那州和內華達州。

許多公司獲得重大信貸和幾十個州的稅務豁免。事實上,稅務優惠作為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預算的解決方案,從 2008-09到2014-15會計年度,將耗資加州 87億元,以及每年 2-2.5億元。

不同於所有其他預算方案,稅務優惠不必每年檢討;幾乎沒有開支控制;在稅務優惠出台以前沒有問題和或目標設定;有許多避稅的機會;難以縮減或消除稅收優惠計畫,因為需要議會三分之二投票通過,而設立這類稅務優會只需簡單多數即可。

加州高山俱樂部主任比爾麥格文說,「SB1391法案,將創造一個稅務優惠的納稅人退款保證。」

除了加州勞工聯合會和高山俱樂部以外,SB 1391法案也得到加州護士協會、加州專業消防隊員協會、加州退休美國人聯盟、全國社工協會、水管工人聯盟、國際海岸和倉庫聯盟、美國教師聯合會、國際戲劇和州府雇員協會、加州教師聯盟、加州公共利益研究隊、加州稅務改革協會、服務業雇員國際聯盟、卡車駕駛聯合食品和商業工人協會、加州機械師會、聯合紡織業國際聯盟、加州衛生協會法律、貧困西部中心、加州飢餓行動聯盟及美國州、縣、市雇員聯合會等支持。

SB 1391送交州長前,還須州眾議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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